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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医药实验中心技术资料管理制度

作者: 时间:2022-06-02 点击数:

为妥善保存各项目的技术资料及原始实验数据,便于后续工作开展时的查阅、调研,特制定本规定:

一、实验中心设技术资料档案室,由秘书负责管理。

二、所有研究项目均单独建立技术档案,分类、分项管理。

三、实验者所有实验的原始资料、实验记录均应真实、完善、清晰、整洁,不得任意涂改,如必须改动,须在旁边注明日期、理由并签名。

四、在实验项目完成后,所有资料应在三个月内整理、汇总交技术资料室保存。

五、实验者应对实验的课题及实验资料保密,未经批准不得向外提供任何实验数据。

六、归档后的研究资料,不得外借,如需查阅,需经实验中心主任批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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